企业退休人员的工资是否应当缴纳养老保险?
问:我们有物业公司,所雇员工都是退休人员,所列人工费需交20%养老统筹吗?
答:目前,国家、省规定,社会保险接列入成本费用的全部工资总额计算。而根据辽宁省的规定,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包括“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因此,所雇员工是退休人员,对其发放的工资属于单位缴纳社保的基数。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2010-10-28)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辽地税发[2001]78号 2001.06.11)
关于社会保险征收有关政策的规定
(一)企业必须每月按上月实际工资总额申报缴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缴费人数为年度申报时的实际人数;……。
●《辽宁省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若干问题规定的补充通知》(辽地税发[2001]111号 2001.07.20)
一、辽地税发[2001]78号第四条第一款调整为:企业缴费额以上月列入成本和费用的全部工资总额为基础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缴费人数为年度申报时的实际人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2006.11.15)
五、关于统一缴费基数问题
1、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应统一为一种核定办法。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10]57号 2010.05.21)
一、统一社会保险费五险缴费基数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21号)第二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企业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上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的规定,为规范征收管理,将同一企业上述五险的单位部分缴费基数均统一为一个基数,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的缴费基数。
●《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33号 2008.04.14)
三、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和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丹社保发[2012]4号 2012-05-28)
三、缴费基数核定
3、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辽宁雨航税务师事务所
辽宁雨航会计师事务所
2018年5月2日